佛罗里达州立法机构已通过一项针对支付稳定币的州级监管框架,法案目前已送交州长罗恩·德桑蒂斯(Ron DeSantis)签署。
据佛罗里达区块链商业协会创始人塞缪尔·阿姆斯(Samuel Armes)在社交平台X上披露,参议院法案314(SB 314)已在佛罗里达参议院获得全票通过。阿姆斯表示,该法案已先后通过参议院和众议院,预计德桑蒂斯将在未来30天内签署,使其在下个月内正式生效。
扩展货币服务监管至稳定币
SB 314为在佛罗里达州运营的支付稳定币发行人设定了监管指引,并与众议院法案175(HB 175)配套实施。相关措施引入了消费者保护标准和金融监管规则,被描述为与今年7月签署成为法律的联邦GENIUS法案保持一致。
根据SB 314,佛罗里达《货币服务业务反洗钱控制法》将被修订,明确将稳定币纳入监管范围。修订内容要求稳定币发行人遵守现有金融法规,并禁止在州内无牌发行稳定币。同时,立法明确规定,某些支付稳定币不被归类为证券。
发行人监管与合规要求
法案规定,总部位于佛罗里达州以外的稳定币发行人在进入该州市场前,必须事先通知佛罗里达州金融监管办公室(Office of Financial Regulation,OFR)。具体监管安排将根据发行人的组织结构确定:部分稳定币运营方将完全由OFR监管,另一些则由OFR与货币监理署(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共同监管。

立法还涉及与稳定币激励机制相关的潜在风险。若联邦层面出台规则禁止此类支付,合格发行人将不得向持有者支付利息或收益。
州级加密投资立法再度推进
除稳定币监管外,佛罗里达立法者此前也重新审议了将加密资产纳入州级投资策略的提案。去年10月,由共和党众议员韦伯斯特·巴纳比(Webster Barnaby)提出的众议院法案183(HB 183)再度被提出审议。
HB 183拟允许佛罗里达州政府及特定公共实体将最多10%的资金配置于数字资产。修订后的提案不再仅限于比特币(BTC),还涵盖加密交易所交易产品、加密证券、非同质化代币(NFT)及其他区块链相关资产。
HB 183是在此前版本HB 487基础上的修订。HB 487曾提交众议院运营小组委员会审议,但未能通过,并于去年6月被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