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裁定:互联网服务商无需为用户音乐盗版负责

美国最高法院周三在一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版权诉讼中作出裁决,认定互联网服务提供商(ISP)不需为其用户在网上实施的音乐盗版行为承担版权责任。

案件的主角是大型宽带服务商 Cox Communications。此前,陪审团裁定 Cox 需向索尼音乐娱乐及其他唱片公司支付 10 亿美元赔偿金,理由是该公司未能对涉嫌非法下载受版权保护音乐的用户采取足够措施。Cox 随后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请求推翻这一判决。

最高法院以 9 比 0 的一致意见支持 Cox。裁决指出,只有在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意图其所提供的服务被用于侵权”的情况下,才应承担版权责任。

在由大法官克拉伦斯·托马斯撰写的法院意见书中,法官们明确表示:“公司仅仅因为向公众提供服务,并且知道部分用户可能利用该服务实施侵权,并不足以构成版权侵权责任。”

意见书还提到,Cox 曾多次通过发送警告、暂停服务以及终止账户等方式,试图阻止版权侵权行为的发生。

法院进一步解释称:“如果服务提供者通过具体行为积极鼓励侵权,则构成诱导侵权。”在本案中,法院认为,“Cox 既没有诱导用户实施侵权,也没有提供专门用于侵权的服务。”

Cox Communications 对这一裁决表示欢迎,称这是“宽带行业以及依赖可靠互联网服务的美国公众的一次决定性胜利”。

该公司在声明中强调:“本判决确认,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并非版权警察,不应为客户的行为承担责任。”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CLU)同样对裁决表示赞同,认为这是“在线言论自由的一次胜利”。

ACLU 律师埃弗琳·丹福斯-斯科特在声明中指出:“如果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的次级版权责任界定过于宽泛,可能会对网络上的言论自由构成严重威胁。”

与之相对,美国唱片业协会(RIAA)则对结果表示失望。

RIAA 主席兼首席执行官米奇·格雷泽表示:“要让版权法真正发挥作用,就必须保护创作者及市场免受严重侵权行为的损害。”

在去年 12 月最高法院的口头辩论中,代表 Cox 的律师约书亚·罗森克兰茨曾警告,如果法院不对该公司的版权责任加以限制,将会产生“灾难性”的后果。

罗森克兰茨当时表示,若要完全避免责任,ISP 唯一可行的做法就是“切断互联网,不仅是对被指控侵权的个人,还包括所有使用同一网络连接的其他人。”

他补充说,这种做法可能会波及“整个城镇、大学或医院,并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变成互联网警察”。

© 2026 法新社


分享: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