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原载于CNBC《Inside Wealth》通讯,经整理发布。
随着捐赠者建议基金(DAF)在美国富裕人群中的使用规模不断扩大,其法律结构下的控制权边界和潜在风险正受到更多关注。一宗涉及2100万美元家族慈善基金的诉讼,成为这一问题的最新案例。
2100万美元家族基金纠纷
63岁的堪萨斯州居民菲利普·彼得森(Philip Peterson)今年1月在科罗拉多联邦法院起诉基督教非营利机构 WaterStone,指控该机构自2024年初以来未按其建议发放慈善拨款,并切断其对账户信息的访问。
诉状称,WaterStone 管理着其家族的捐赠者建议基金,该基金由其父亲戈登·彼得森(Gordon Peterson)于2005年设立,后者于2019年去世。截至2023年底,该基金资产约为2100万美元。菲利普表示,自那之后,他不再清楚基金的运作情况。
WaterStone 的法律顾问在书面声明中表示,该机构“自该捐赠者建议基金成立以来,一直尊重捐赠者的明确意愿”,并指称本案原告“并非捐赠者”,强调其遵循的是已故父亲的意愿。WaterStone 拒绝就具体指控细节发表评论。根据法院安排,WaterStone 回应诉状或提出驳回动议的截止时间为3月中旬。
菲利普则表示,他是根据父亲的安排成为该基金的继任顾问。他的律师安德鲁·纳斯鲍姆(Andrew Nussbaum)称,WaterStone 曾协助戈登·彼得森指定其妻子露丝(Ruth)和儿子菲利普为该DAF的共同顾问。露丝于2021年去世后,菲利普成为唯一继任顾问。纳斯鲍姆表示,直至2024年之前,WaterStone 一直批准菲利普提出的拨款建议。
分配政策与转移意向成争端焦点
菲利普在接受《Inside Wealth》采访时表示,与 WaterStone 的矛盾源于对基金分配方式的分歧。
他称,2024年初,WaterStone 首席执行官肯·哈里森(Ken Harrison)告知他,机构计划永久保留基金本金,仅从投资收益中进行拨款。菲利普表示反对,认为这一做法将无法维持该基金每年约230万至250万美元的惯常捐赠规模。
菲利普还称,2024年3月在一次视频会议中,他表示希望将该DAF转移至其他发起机构后,哈里森要求他不要再联系 WaterStone,并随即结束通话。
诉状显示,菲利普希望法院确认其对拨款的建议权,并恢复其对账户信息的访问。他表示,曾在2024年建议拨款100万美元,但并不清楚该笔或其他任何拨款是否实际发放。WaterStone 此后通知他,2025年将允许从基金中拨出40万美元。
菲利普称,该基金是其父亲——一名房地产投资者及虔诚的基督徒——为支持福音派基督教事业而设立。他表示,自己曾向父亲承诺,将按照父亲的意愿使用这笔资金,并认为 WaterStone 延迟或拒绝了符合其父亲使命声明和已批准慈善机构名单的部分拨款建议。
纳斯鲍姆表示,如果法院采纳 WaterStone 关于继任顾问不享有建议权的立场,可能会对更广泛的DAF实践产生影响。他称,这将意味着“数十亿美元的资金将超出原始捐赠者或其继任者的任何法律监督范围”。
DAF规模扩张与控制权结构
彼得森案发生之际,DAF在美国慈善领域的规模持续扩大。根据DAF研究合作组织最新年度报告,2024年美国个人向DAF捐赠近900亿美元,DAF合计持有资产约3260亿美元。
DAF通常被宣传为一种兼具税收优惠和灵活性的慈善工具。捐赠者将现金或其他资产捐入DAF后,可立即获得税收扣除,再由发起机构在未来按捐赠者的建议向合格慈善机构拨款。
与私人基金会不同,DAF没有强制的年度最低分配比例。这一特点令其受到部分批评者质疑,认为其可能成为“财富囤积工具”。

波士顿学院法学院税法学者雷·马多夫(Ray Madoff)指出,法律结构与部分捐赠者的理解之间存在差距。她表示,公众往往被告知“这是你的账户,你可以决定资金去向并进行转移”,但从法律上看,捐赠者必须放弃对资产的支配权和控制权,才能获得税收优惠。她认为,彼得森案正反映了这一矛盾。
从法律上讲,DAF资产归发起机构所有,捐赠者仅享有“建议权”。发起机构通常会遵循捐赠者的建议,但并无绝对义务。
哥伦布天主教大学法学院教授、长期批评DAF的罗杰·科林沃克斯(Roger Colinvaux)认为,若捐赠者希望对资产拥有更强控制权,应选择其他结构。他指出,DAF发起机构是独立的慈善实体,其职责对象并非捐赠者,“如果原告想要诉状中表现出的那种控制权,有相应的结构,那就是私人基金会”。
利益不完全一致与行业竞争
布鲁克林法学院教授达娜·布拉克曼·赖泽(Dana Brakman Reiser)表示,彼得森的情况在实践中仍属少数。她指出,规模最大的DAF发起机构,如富达慈善(Fidelity Charitable)和施瓦布慈善(现为 DAFgiving360),隶属于大型金融机构,通常有动力维持捐赠者满意度,只要遵从捐赠者建议不会给机构带来合规风险。
她补充称,美国国税局禁止使用DAF资产购买慈善晚会门票,或向私人基金会及非501(c)(3)组织提供支持。
进步智库政策研究所不平等与公益项目主任查克·柯林斯(Chuck Collins)指出,发起机构与捐赠者建议者之间的利益并不完全一致。许多发起机构会就资产管理收取费用,这在经济上可能弱化其加快拨款的动力。
他表示,最早推广DAF模式的社区基金会,如今正与大型商业附属发起机构竞争捐赠者资金。“他们越来越多地必须与如富达这样管理费用极低的商业DAF竞争。那么社区基金会的商业模式是什么?80%的捐款来自想创建DAF的人。实际上,他们的商业模式现在依赖于人们将资产停放更长时间。”
既有诉讼多以发起机构胜诉告终
彼得森案并非首宗与DAF相关的法律纠纷,但类似案件在法院中多以发起机构胜诉告终。
2018年,一对对冲基金夫妇起诉富达慈善,指控其未按约定逐步出售他们捐赠的股票,而是在数小时内一次性卖出193万股,原值约1亿美元,涉嫌违反协议。富达慈善辩称其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法院最终支持富达一方。
2009年,弗吉尼亚州一家名为国家遗产基金会(National Heritage Foundation)的慈善机构申请破产后,清算了约9000个DAF账户,合计约2500万美元,用于偿还债权人。
科林沃克斯表示,法院在相关案件中通常坚持一个原则:捐赠者为获得税收优惠,必须放弃对资产的控制权。如果捐赠者仍保有控制权而非仅享有建议权,则不符合税收扣除条件。
纳斯鲍姆则认为,彼得森案与此前案件有所不同。他表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继任顾问对拨款的建议权,而非对资产投资方式的控制权。
菲利普称,在提起诉讼前,他曾与 WaterStone 就相关问题沟通近两年。他表示,自己清楚诉讼胜算有限,但认为有必要通过法律途径厘清发起机构的权责边界。
他表示,许多捐赠者对这些机构寄予高度信任,希望本案能帮助界定发起机构“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并称案件结果可能对整个行业产生影响。
查看原文:https://www.cnbc.com/2026/02/26/lawsuit-donor-advised-fund-risk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