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在明确四类通常不适用证券法监管的数字资产后,主席保罗·阿特金斯进一步就非同质化代币(NFT)的监管定位作出说明。
阿特金斯本周三在接受 CNBC 采访时表示,SEC 近期发布的解释性文件将通常不被视为证券的数字资产划分为四类:数字商品、数字工具、数字收藏品(包括 NFT)以及稳定币。
在采访中,主持人安德鲁·罗斯·索尔金就数字收藏品提出追问,认为根据具体设计结构不同,部分数字收藏品可能更容易被界定为证券。
阿特金斯回应称,这种情况“对任何东西都适用”。他强调,SEC 的判断仍将依据每一项资产的具体事实和情形,核心在于是否符合长期法律先例中对“投资合同”的定义。
他指出,数字收藏品通常被视为购买并持有的物品,性质上更接近实体收藏品,而非投资合同,而后者是证券认定的关键特征。

“这些收藏品,比如棒球卡、表情包或那些迷因币、NFT——它们是某人购买的东西,”阿特金斯说,“这是不可更改的购买……它不像其他资产那样被频繁交易。”
在谈及整体监管方向时,阿特金斯表示,SEC 正在调整对数字资产的监管方式。他称,监管机构正努力为数字资产行业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和更具可预期性的监管框架,并表示这是对以往做法的一种“打破”。
阿特金斯此前曾批评 SEC 过去依赖“通过执法进行监管”的路径,并承诺摒弃这一方式。他当时指出,代币化是监管机构应当支持而非限制的一项关键创新。
他随后重申,过去的监管失误使美国在加密领域的发展“落后了多达十年”,并表示将致力于扭转这一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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