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政治两极分化持续加深、公众对政治前景普遍悲观的背景下,全国多地的学者与公民团体正将目光投向选举制度改革,试图从“民众如何选出代表并作出集体决策”这一制度基础入手,重新思考美国民主如何更好回应不同群体的需求。
一项于2025年10月发布的民调显示,略多于半数受访者认为需要进行“激进变革”以改善美国生活,另有32%认为只需“小幅变革”。在相关讨论中,比例代表制被部分研究者视为可能的改革方向之一。
美国宪法规定,国会民选代表负责就征税与公共支出等重大议题作出决定,并对是否参战或在盟友遭入侵时采取防御行动等事项进行表决。当前,美国国会选举主要采用“赢家通吃”的单一选区制度:各州按人口划分选区,每个选区选出一名众议院议员,得票最高者当选。多数学州也以类似方式选举州立法机构成员。相关研究认为,该制度在实践中倾向于有能力投入更多竞选资源的候选人,同时强化两党竞争格局,使部分选民的偏好难以在代表席位中得到体现。
报告观点:比例代表制或带来更高代表性与更多选择
一份由美国艺术与科学院在2025年发布、并由相关研究者参与的报告对比例代表制的利弊进行了分析。报告在梳理其他国家经验后认为,比例代表制可能带来更公平、更准确的代表性与更多政治选择,并可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美国的政治两极分化。

比例代表制通常以更大的多成员选区取代单一选区,席位按候选人或政党获得的票数比例分配。以开放名单比例代表制为例,选民可在政党提名名单或独立候选人名单中选择候选人;若某党在一个拥有10个席位的选区获得40%选票,则可获得4个席位,由该党名单中得票最高的4名候选人当选;若另一党获得20%选票,则获得2个席位,由其名单中得票最高的2名候选人当选。报告指出,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也承担了初选的功能,使选民能在同一政党提名人之间作出选择。
另一类比例代表制同样采用多成员选区,但使用排名选择投票,选民按偏好顺序对候选人排序。文中提及,新西兰与澳大利亚分别在1993年和1948年将部分代表机构改为此类制度。
报告与相关论述认为,相较于“赢家通吃”制度,比例代表制可能使更多选民在所在选区内拥有至少一名与其选择一致的当选代表,尤其在选区内两派得票接近(如51%对49%)时,可降低落选方“无人代表”的感受。同时,比例分配席位也为小党派或独立候选人提供进入代表机构的可能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两党格局下的“战略性投票”压力。
此外,相关研究还指出,多成员选区的比例代表制可降低选区划分操纵的影响;并有证据显示,该制度可能为少数群体与女性带来更平等的代表性。

落地路径与争议:无需修宪但需调整联邦法律
在潜在风险方面,文中提到,比例代表制可能增加组建多数联盟的难度。比利时在2010年曾出现组阁困难;以色列也曾因小党派在组建多数联盟时提出重大让步要求而面临政治运作挑战。不过,文中同时指出,以色列常被视为负面案例,但其将全国作为单一大选区、设置120个席位的做法较为特殊,使大量小党派更易进入议会,并不常见。
相关研究认为,若将选区规模设为3至8名成员,可能在提高代表准确性与避免党派体系过度碎片化之间取得平衡。文中以美国情境举例称,在一个五席选区中,不同派系可能分别获得席位,例如MAGA共和党人、传统共和党人、进步民主党人、中间派民主党人以及第三党或独立候选人,从而使围绕不同议题形成不同联盟成为可能。
制度层面,文中指出,改变众议院议员的选举方式不必通过宪法修正案,因为宪法允许各州决定选举方式。但若要在联邦层面推进,国会需废除1967年一项要求单一选区的法律。该法律在当时与1965年《投票权法案》的实施相关,旨在防止南方各州通过“集团投票制度”剥夺黑人选民权利。
文中解释称,在集团投票制度下,选民拥有与选区席位数相等的票数,例如五席选区中每位选民可投五票,多数群体可能通过集中投票实现“全胜”,从而排除少数族裔候选人。相关讨论认为,即便废除1967年法律,也可通过配套规定禁止恢复集团投票制度。

不过,文中同时指出,比例代表制改革需要现任议员同意修改相关法律,而他们可能不愿改变现行制度。另一方面,对即将退休议员的采访显示,一些人对国会运作失灵与政治氛围“有毒”感到沮丧;也有议员推动成立委员会,研究通过选举制度改革改善国会运作的可能性。
民意与地方实践:波特兰与剑桥案例被提及
民意方面,文中援引2024年9月一项民调称,超过半数美国人认为应改变众议院代表的选举方式;63%受访者认为,拥有两个以上有竞争力政党会让国家更好。
地方层面,俄勒冈州波特兰近期采用比例代表制。文中称,2025年上任的波特兰市议会在性别、少数族裔与社区代表性方面较以往有所提升,但在组建多数联盟方面也经历了一些初期困难。另据文中信息,马萨诸塞州剑桥自1941年以来采用比例代表制,95%的选民能看到其前三选择之一当选。
文中认为,各州与市政层面可作为制度创新的“实验室”,尝试比例代表制的不同版本,为全国层面的改革提供范例与动力。
注:原文标注转载自The Conversation,并采用知识共享许可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