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达敦促美SEC加快完善经纪自营商加密资产监管框架

richlovec 1500_400 (1)
 

富达投资近日致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加密工作组,呼吁该机构加快完善针对经纪自营商在另类交易系统(ATS)上提供、托管和交易加密资产的监管框架,并就代币化证券及分布式账本技术的合规使用给出更明确指引。

这封信函日期为周五,由美国第三大资产管理公司富达投资提交,是对SEC本月早些时候就加密资产监管问题征求市场意见的正式回应。信中表示,SEC有必要制定全面且清晰的规则体系,以规范代币化证券的交易活动,其中应包括针对第三方发行的代币化证券的具体交易规则。

富达在信中指出,代币化工具在发行结构、法律属性和估值方法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以代币化现实世界资产(RWA)为例,其可对应股票、房地产、债券或私募信贷等不同资产类别,相关安排在权利设计和风险特征上并不相同。

信函提到,不同代币化模型赋予持有者的权利存在明显差别。在部分结构中,加密资产通过证券权益形式,代表持有人对基础证券的间接权益;而在另一些结构中,加密资产可能构成基于证券的掉期,仅能向合格合同参与者提供。富达认为,这类差异需要在监管框架中得到充分反映。

富达同时建议,SEC应着力弥合中心化与去中心化交易系统之间的监管差距。公司总法律顾问Roberto Braceras在信中表示,监管方应“考虑中介化和非中介化交易场所如何发展并共存”,并据此调整现有规则体系。

在具体执行层面,富达提出,现行报告规则需要进行较大幅度的调整,以反映去中心化金融(DeFi)交易平台及其他“非中介化”系统的运作现实。信中指出,由于此类系统缺乏中央权威机构,难以按照现有要求向SEC提供详尽的财务报告,相关规定在实践中构成了“不当负担”。

富达建议,SEC应发布指导意见,允许经纪自营商在ATS运营及其他记录保存场景中使用分布式账本技术,并对相应的合规要求作出明确界定。信中称,通过改革报告要求以适应这一技术现实,有助于减轻对去中心化系统的合规压力。

在监管态度方面,SEC在主席Paul Atkins的领导下,多次公开表示支持“全天候资本市场”,并已批准部分金融机构开展代币化交易试点项目,包括在纳斯达克平台上进行的相关试验。

在资本监管层面,美国其他金融监管机构此前也就代币化证券的监管口径作出说明。根据联邦储备委员会、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和货币监理署(OCC)三家机构于今年3月发布的联合政策声明,代币化证券——包括股票、债务工具、房地产投资信托(REITs)及其他证券化资产——适用与其所代表的基础资产相同的银行资本要求。

上述声明指出,用于发行和交易证券的技术形式通常不会改变其在资本监管中的处理方式,意味着代币化本身并不构成单独的资本规则类别。


分享: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