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物多样性信用可为自然复育提供补充资金,但难以单独支撑大规模项目

由剑桥大学牵头的研究团队在《保护生物学》发表研究称,以“生物多样性信用”形式向土地所有者支付费用、用于恢复生态退化土地的做法,可能成为新兴自然恢复市场的一部分,但难以作为单一融资手段支撑大规模自然复育。

研究指出,自愿生物多样性信用市场可为自然资源枯竭土地的复育提供资金来源,但更适合作为碳信用等其他市场化工具之外的补充资金。相关信用通常由保护项目通过经纪人出售给希望自愿抵消其对自然影响的个人或组织,所得资金用于实施恢复项目,剩余部分可为土地所有者带来财务回报。

该研究首次对正在进行自然复育的耕地农场可能实现的生物多样性增益进行测量,并据此估算其在自愿生物多样性信用市场上的潜在价值。团队在英国两处差异明显的乡村地点开展物种调查:一处为林肯郡布斯比(Boothby)的传统耕地农场及其潜在自然复育地;另一处为西萨塞克斯郡克尼普庄园(Knepp Estate),该地在过去20年间已完成自然复育,被视为自然恢复的典型案例。

对比结果显示,克尼普庄园的整体生物多样性约为布斯比农场的两倍,生态系统功能亦有所提升:传粉者物种数量多出33%,有益真菌物种多出25%。研究团队据此预测,若布斯比农场实施自然复育,30年后生物多样性将提升69%至92%。按自愿生物多样性信用市场估值,该增益对应价值约150万英镑。

不过,研究同时估算,恢复布斯比农场的成本(包括场地管理与监测)约为上述潜在信用价值的15倍。团队据此认为,仅依靠自愿生物多样性信用市场,难以为自然复育提供足够资金。

研究还提到,自愿生物多样性信用具有全球适用性,并为项目提供较高灵活度,允许以不同方式推进自然恢复。与英格兰强制性的“生物多样性净增”(Biodiversity Net Gain)制度相比,自愿机制不要求创建特定栖息地类型,而是要求生物多样性价值提升,并按提升比例支付。

论文第一作者、西西莉·马歇尔(Cecily Marshall)表示,自愿生物多样性信用在与碳信用等其他自然保护资金方式结合时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准确预测一个地点未来生物多样性的改善幅度,是精确计算信用价值的关键。她同时指出,研究结果显示,投资者愿意支付的金额约为英格兰土地恢复项目所需资金的十五分之一,单靠自愿信用不足以支持大规模自然复育。

在方法上,团队开展现场生物多样性调查,重点关注可反映土壤恢复与生态系统功能的物种群体,以及植物、鸟类等经典生态健康指标。研究使用“DNA元条形码”(DNA metabarcoding)技术识别多类物种,包括飞行动物(如蝴蝶、蜜蜂)、陆生无脊椎动物(如蚂蚁、蜘蛛)、土壤无脊椎动物(如蚯蚓)及土壤真菌。

在信用计量方面,团队使用Wallacea Trust框架计算生物多样性信用价值。该框架适用于全球市场,将1个生物多样性信用定义为每公顷土地生物多样性提升1%。研究同时指出,自愿生物多样性信用目前通过约80家经纪人提供并资助全球保护项目,但由于缺乏统一的生物多样性单位定义,信用价值计算方法多样,生物多样性增益的测量并不容易。

研究还对比了强制性机制下的估值差异。英国环境、食品及乡村事务部(Defra)实施的“生物多样性净增”政策允许开发商购买生物多样性信用以补偿其他地点的破坏,并要求开发后栖息地较开发前至少改善10%。研究称,若采用Defra法定生物多样性指标进行另一种计算,将布斯比农场恢复为自然栖息地的经济价值在30年内可达6900万英镑,在所有信用单位均能售出的前提下,不仅可覆盖成本,也可能为投资者带来回报。

马歇尔表示,企业面临越来越大压力,需要抵消其对自然的影响,生物多样性信用正在兴起,确保其所依据的生物多样性指标适用性十分重要。她称,该项目旨在为信用赋予更具体的数值,以降低投资者和自然面临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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