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称碳市场定价碳移除应纳入储存期限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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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移除技术在气候行动中的作用日益受到关注,但不同移除方式对应的储存期限差异,可能对碳市场与相关政策设计产生关键影响。波茨坦气候影响研究所(PIK)在《环境与资源经济学》发表的一项研究提出,应基于经济原理在碳定价中反映储存期限差异:非永久碳储存可在经济转型阶段发挥作用,但其价值应低于永久储存,以形成更有效的移除激励。

研究指出,二氧化碳移除通常包括从大气中捕获二氧化碳并将其储存一段时间。不同方法的储存期限差异明显:造林项目可将碳储存在树木中,时间跨度从数十年至数百年不等;而通过空气过滤器或生物能源种植园提取二氧化碳并封存于地下地质构造的方式,则可被视为永久储存。研究同时强调,温室气体在大气中的存在时间可达数百年至数千年,因此从长期看,非永久移除难以像永久移除那样持续抵消排放。

PIK研究员、论文主要作者马克斯·弗兰克斯表示,在制定移除激励政策时需要将储存期限纳入考量,但此前缺乏明确且合理的原则。该研究解释了永久与非永久移除价值差异的形成机制,并讨论了非永久碳移除政策在实践中的挑战与潜在解决方案。弗兰克斯称,研究结论之一是,社会应愿意为永久移除支付高于非永久移除的价格。

推导定价差异的计算方法

论文给出一个用于计算价格差异的数学公式,并以造林为例说明:如果造林项目中储存的碳每50年减少50%,其价值仅相当于永久储存项目的一半。

PIK研究员、合著者凯·莱斯曼指出,永久移除技术仍处于不同的准备阶段,尚未实现大规模部署。研究认为,非永久移除因成本更低、可获得性更强,可能在永久方案进一步发展前承担过渡性角色;但非永久移除部署越多,未来世代就越需要承担重新捕获最终可能被释放碳的责任。

研究强调监测与核查的重要性

除定价外,研究还关注政策设计中的责任与激励问题。PIK所长、合著者奥特马尔·埃登霍弗表示,非永久储存项目可能随时间产生责任与不良激励,例如企业承诺大量移除以获取补贴,但随后通过战略性破产等方式逃避对储存场所的管理责任。

为此,研究分析了对企业征税或补贴的多种方案,以提升碳移除激励的有效性。埃登霍弗强调,准确监测与核查移除量及碳释放情况,对于向监管机构及更广泛市场提供透明度“绝对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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