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称逾四成淡水巨型动物被人为引入分布区外 或对生态与社区带来被低估风险

一项发表于《One Earth》的新研究指出,超过40%的现存大型淡水动物(淡水“巨型动物”)曾被刻意引入其自然分布区之外,相关引入多以经济利益为主要驱动。研究由莱布尼茨淡水生态与内陆渔业研究所(IGB)与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的研究人员牵头,认为外来淡水巨型动物在为引入地特定群体带来收益的同时,也可能对本地生物多样性以及当地居民构成深远且常被低估的风险。

研究将淡水巨型动物界定为“最大报道体重至少30公斤”的淡水动物,并指出与小型物种可能通过船体、渔具附着或鸟类携带等途径“无意扩散”不同,巨型动物往往因较高的经济或审美价值而被人为引入。

研究团队识别出93种外来淡水巨型动物,占216种现存物种的43%。这些引入事件覆盖除南极洲外的所有大陆,涉及142个国家和地区。按引入物种数量统计,美国记录的引入种类最多(52种),其后依次为中国(28种)、加拿大(23种)、俄罗斯(19种)、比利时(18种)和德国(17种)。

研究以维多利亚湖引入尼罗鲈为例,说明外来淡水巨型动物可能带来复杂的生态与社会经济后果。研究称,该物种引入初衷是增强渔业资源,但随后出现本地鱼类种群数量下降、部分当地渔民生计受损,并伴随周边社区儿童和母亲慢性营养不良问题加剧等情况。

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教授、IGB客座科学家何凤志表示,这类对脆弱或边缘化社区的影响往往较为复杂,需要长期监测才能评估其程度;与引入带来的收益相比,外来淡水巨型动物对当地人的负面影响在不少地区可能被低估。研究称,这是首次对外来淡水巨型动物社会经济影响进行全球评估。

在方法上,研究人员基于“自然对人类贡献”(NCP)框架与“外来物种社会经济影响分类”(SEICAT)框架,对外来淡水巨型动物的正负影响进行系统分类,并量化影响程度。

研究结果显示,在59种有记录表明对人类有积极贡献的外来淡水巨型动物中,有26种同时存在负面影响。研究指出,这一情况在大型鱼类中较为突出,包括鲤鱼、鲑鱼类和鲶鱼等。相关负面影响被归纳为:人类健康风险上升、攻击性或有毒物种带来的安全威胁、对财产与基础设施的破坏,以及因本地物种数量下降而引发的粮食安全降低等。

从引入动因看,研究称外来淡水巨型动物带来的社会经济收益主要集中在水产养殖与渔业(57%),其次为体育钓鱼、生态旅游等休闲活动(20%),以及材料供应与伴侣动物等用途(12%)。研究还提到,部分物种被引入以期改善自然环境,例如银鲤和大头鲢用于控制浮游植物过度生长,草鱼用于清除水生杂草。

此外,研究称部分淡水巨型动物也被用于宠物贸易或皮革制品。研究第一作者、前IGB博士研究员陈星表示,研究团队注意到一些鳄鱼类被作为宠物引入,例如眼镜凯门鳄在美国被作为宠物饲养;在中国,该物种常被引入以获取皮肤制作皮革制品。

研究作者认为,鉴于淡水巨型动物的引入可能在经济利益驱动下持续,有必要加强严格的风险评估、改进监测,并对正负影响进行更透明的沟通。IGB所长、共同通讯作者索尼娅·耶尼格表示,在经济发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人类福祉之间寻求平衡,需要全面理解物种引入带来的收益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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