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部分内容最初发表于 CNBC 面向高净值人群的《Inside Wealth》通讯。
信托扣除上限引发“双重征税”担忧
美国国会税务政策工作人员近期发布的税法说明显示,在特朗普政府推动通过的“宏伟法案”框架下,高收入者享受多项税收优惠的同时,其信托和遗产可能面临意料之外的“双重征税”风险。
多名税务专家和财富管理顾问在研读该说明文件及其脚注后表示,新规将高收入个人适用的扣除上限同样延伸至信托和遗产。根据他们的解读,即便信托将全部收入分配给受益人,信托本身仍可能需要就其中一部分收入缴纳所得税,而受益人也需就收到的全部收入纳税。
专家称,这一安排与以往做法不同,可能导致同一笔收入在信托层面和个人层面各被征税一次。
影响范围从超高净值到中等规模信托
亨廷顿银行财富策略主管丹·格里菲斯表示,新规“可能涉及双重征税”,影响范围不仅限于资产规模达 1 亿美元的家族信托,也包括规模远小于此的特殊需求信托。
他指出,即便是收入仅约 1.6 万美元的信托,也可能因扣除受限而增加税负。对于必须将全部收入分配给受益人的信托而言,信托可能被迫出售资产以缴税,从而影响未来投资回报,或者减少对受益人的分配。
埃弗科尔财富管理全国财富规划主管贾斯汀·米勒则形容,这一条款给税务律师和财务顾问带来了“数学噩梦”。他以一对计划通过信托向慈善机构捐赠遗产的富裕夫妇为例称,如果信托层面需要先缴纳所得税,留给慈善机构的资金将相应减少,进而影响可申报的慈善扣除额度。
米勒表示,这种连锁反应迫使顾问在计算捐赠和扣除时不断调整,“国会是否真的希望创造这样一个复杂的代数公式”,成为业内疑问。
蓝皮书解读:扣除上限延伸至信托和遗产
长期以来,信托和遗产可以就分配给受益人的收入享受扣除,相应收入在受益人个人层面缴税。该“分配扣除”机制旨在确保同一笔收入只被征税一次。
然而,根据国会联合税务委员会(Joint Committee on Taxation,简称 JCT)近日发布的税务说明书(俗称“蓝皮书”),对高收入个人逐项扣除的新限制现已适用于信托和遗产。JCT 为无党派机构,负责对相关立法进行技术性解读。
“宏伟法案”对逐项扣除设定上限,使处于最高税率档的纳税人每扣除 1 美元仅能获得 0.35 美元的税收优惠,而非此前的 0.37 美元。该限制同样适用于慈善扣除,业内人士称,这已对高收入人群的慈善捐赠方式产生影响。
注册会计师罗伯特·基布勒表示,尽管蓝皮书属于对法律的解读而非法律文本本身,但其中关于信托和遗产适用扣除上限的表述,已在财务顾问群体中引发广泛关注。

实务案例:信托与受益人同时纳税
基布勒介绍,他经常为客户设立信托,尤其是再婚家庭:信托在被继承人去世后为幸存配偶提供收入,剩余资产则留给前一段婚姻的子女。
他举例称,若某信托在一年内获得 37 万美元净收入,并将全部收入分配给寡妇,根据蓝皮书的解读,信托在适用扣除上限后,可能只能就 35 万美元享受分配扣除,剩余 2 万美元需在信托层面缴税;与此同时,寡妇仍需就收到的全部 37 万美元收入缴税。
在这种情况下,信托为缴纳这 2 万美元税款,要么动用本金,从而减少未来留给子女的资产,要么寻求减少对配偶的分配,而后者在部分情形下可能需要通过法院批准。
基布勒表示,该条款适用于当前纳税年度,他在为客户进行规划时已将这一因素纳入考虑。
监管回应与后续指引仍待明确
业内人士认为,双重征税问题最终可能通过国会修正案解决,或更有可能由美国财政部发布指导意见加以澄清。基布勒称,在相关规则进一步明确前,他将按照蓝皮书的现有解读继续进行规划,“希望结果最好,但也做好最坏打算”。
截至发稿时,美国财政部尚未就相关问题回复 CNBC 的询问。
米勒表示,业界“合理期待”财政部在年底前发布指导意见,但关键在于如何界定适用扣除上限的范围。他指出,财政部若允许信托对分配给家庭成员等受益人的收入享受无限制扣除,将有助于化解顾问们最为担心的“双重征税”情形。蓝皮书脚注中提及了这一类分配扣除。
不过,米勒注意到,蓝皮书脚注并未提及信托和遗产的慈善扣除。他对 CNBC 表示,他认为这一遗漏是有意为之,财政部可能会对信托和遗产的慈善捐赠继续适用扣除限制。
一名熟悉 JCT 工作程序的人士向 CNBC 透露,工作人员从“宏伟法案”文本中解读出,慈善扣除在处理上将不同于其他扣除。该人士因未获授权公开发言而要求匿名。
距离年底还有约六个月时间,米勒称,顾问最迫切的需求是规则的清晰性。“我们只需要知道规则,”他说,“归根结底,顾问们只是想按照规定行事。但目前,我们还不清楚那套规则究竟是什么。”
更正:本文已更新,纠正罗伯特·基布勒的职业,他是一名注册会计师。
查看原文:https://www.cnbc.com/2026/06/04/trump-tax-bill-double-taxation-trust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