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监会主席阿特金斯建议为加密资产设立“安全港”豁免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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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主席保罗·阿特金斯表示,该机构应审议一项针对加密资产的“安全港”方案,为加密公司及部分代币提供有限监管豁免,以便其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开展融资活动。

在周二于华盛顿特区举行的一场加密行业游说活动上,阿特金斯介绍了其安全港设想的三大组成部分,分别为“初创企业豁免”“融资豁免”和“投资合同安全港”。

阿特金斯称,监管机构应从“诊断问题”转向“提供解决方案”,通过安全港为加密创新企业在美国筹集资金提供一条“定制化路径”,同时维持“适当的投资者保护”。

同日,美国证监会与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FTC)联合发布了解释性文件,就哪些类型的加密货币构成证券,以及“非证券加密资产”在何种情形下可能适用证券法作出说明。

阿特金斯随后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表示,这一关于加密资产的解释“基于现行法律并参考了广泛的公众意见”,并“承认了前任政府拒绝承认的事实……大多数加密资产本身并非证券”。

在具体豁免安排方面,阿特金斯提出,证监会应考虑设立“初创企业豁免”,允许加密公司在一定额度内筹集资金,或在运营若干年内享有“监管缓冲期”,以便企业在早期阶段获得发展空间。

他同时建议设立“融资豁免”,允许涉及加密资产的投资合同在任意连续12个月内筹集至多特定金额,并在该额度内免于根据证券法进行注册。

对于“投资合同安全港”,阿特金斯表示,该安排旨在为加密资产发行人和购买方提供明确性,界定相关资产在何种情况下受证券法约束。他指出,一旦发行人“永久停止其对该资产承诺的所有关键管理努力”,安全港即可适用。

阿特金斯称,他预计证监会将在未来几周内就上述豁免安排发布拟议规则,向公众征求意见。

他同时强调,尽管监管机构可以通过规则制定提供一定灵活性,“只有国会才能通过全面的市场结构立法确保该领域的监管具有前瞻性”。

一项旨在明确证监会对加密领域监管权限的法案目前在美国参议院处于停滞状态,相关条款仍在协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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