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朗普全球关税再遭法律挑战 联邦贸易法院听证临时关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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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前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将对全球进口商品征收广泛关税作为其经济政策核心之一,这一做法近日在联邦法院再次面临法律考验。

位于纽约的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周五举行口头辩论,就特朗普政府依据《贸易法》第122条实施的临时全球关税是否有效展开审理。此前,特朗普依据另一部法律实施的大范围关税已于今年2月被美国最高法院裁定无效。

根据案件材料,特朗普在去年首次尝试实施全球关税时,援引的是1977年《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IEEPA)。他以该法为依据,将美国长期存在的贸易逆差宣布为“国家紧急状态”,并据此对进口商品征收两位数的全球关税,以应对这一逆差问题。特朗普对IEEPA作出宽泛解读,主张该法赋予总统在任何时间、对任何国家、以任何幅度征收关税的权力。

最高法院于2月20日作出裁决,推翻了上述关税措施。裁决指出,IEEPA并未授权总统使用关税作为应对国家紧急状态的手段。

在IEEPA路径被否决后,特朗普转而动用1974年《贸易法》第122条。该条款允许总统在出现所谓“根本性国际支付问题”时,对全球商品征收最高15%的关税,期限最长150天;如需延长,须获得国会批准。最高法院裁决后,特朗普迅速宣布依据第122条对全球进口商品加征10%关税,并表示计划将税率提高至15%的上限,但这一提高尚未实施。现行关税预计将于7月24日到期。

当前争议焦点在于,第122条所称“根本性国际支付问题”的表述是否涵盖贸易逆差,即美国对外销售与购买商品之间的差额。该条款形成于20世纪60至70年代的金融动荡时期,当时美元与黄金挂钩,其他国家可按固定汇率将持有的美元兑换成黄金,引发美元面临崩溃风险及金融市场混乱。随着美元与黄金脱钩,批评者认为,第122条在当下环境中已不再适用。

围绕第122条适用范围的分歧,也使相关各方在本案中处于微妙位置。根据法庭文件,特朗普政府自己的司法部去年在诉讼中曾辩称,总统之所以需要援引IEEPA,是因为第122条“在应对贸易逆差方面没有明显适用性”,并指出贸易逆差与国际支付问题“在概念上不同”。

另一方面,在此前推翻特朗普依据IEEPA征收关税的判决中,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则写道,特朗普并不需要依赖IEEPA,因为第122条可以用于应对贸易逆差。这一表述也成为本次挑战临时关税案件中的争议点之一。

上述案件由美联社商业记者梅·安德森(Mae Anderson)和保罗·怀斯曼(Paul Wiseman)报道,美联社记者林赛·怀特赫斯特(Lindsay Whitehurst)亦参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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