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认定唐纳德·特朗普在征收关税问题上超越权限后,部分企业开始关注已缴纳关税是否能够退回。多名业内人士和市场参与者表示,尽管裁决已出,退款安排仍缺乏明确路径,相关争议可能在下级法院继续推进。
文章指出,围绕关税政策,特朗普仍可能动用其他法律工具继续实施或调整关税措施。例如,他可依据1962年《贸易扩展法》第223条以及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对特定行业和领域加征关税;类似做法在乔·拜登任内曾用于针对中国钢铁、半导体、电动汽车等产品。另据文中表述,特朗普近期还曾威胁动用1974年《贸易法》的另一条款,将关税提高至15%,并持续150天,以获得所谓“国际收支平衡权”。
文中称,上述手段虽存在限制,并可能涉及审查、公众意见征集以及在某些情况下需要国会批准,但相关程序仍可能引发进一步法律争议。文章同时提到,特朗普可能主张新关税与此前依据《国际紧急经济权力法》征收的关税存在重叠,从而拒绝承担退款责任,这可能导致多年诉讼与上诉。
在退款问题上,文中援引美国财政部长斯科特·贝森特的表态称,贝森特去年12月在接受CNBC采访时表示,“即使最高法院裁定不利,特朗普政府仍能复制关税”,并且近期又称“归根结底,整体关税水平不会改变”。文章称,政府目前已回避对“退款”作出明确安排,并将相关问题交由最初提起关税诉讼的下级法院处理。

对于进口企业而言,文中指出,实际操作层面往往需要与负责进口事务的海关经纪公司沟通,因为经纪公司通常作为国际交易中的“记录客户”代表企业处理相关手续。但在缺乏正式退款流程的情况下,即便业内人士也对能否为客户追回款项持怀疑态度。
罗杰斯与布朗海关经纪公司(Rogers & Brown)的洛里·穆林斯对CNBC表示,她对最高法院裁决的初步理解是,该裁决并未授予或保证退款。她称,对于希望获得退款的进口商而言,“我们有了裁决,但没有关于是否会发放退款的裁决”,退款问题将由下级法院在未来某个时间处理。
文中还提到,一些大型企业已通过诉讼寻求关税退款,包括联邦快递、好市多、丰田、固特异等,但结果仍不确定。
文章列举了两种可能的后续路径:其一,国会可能通过立法要求退款并建立退款体系,相关立法已被提出,但在政治分歧加剧且临近选举的背景下,短期内推动立法的可能性不高;其二,律师事务所可能代表受关税相关价格上涨影响的企业和消费者发起集体诉讼,向政府追讨赔偿,但文中称这将是一项高成本且不确定性较大的行动,资金能否以及何时追回仍难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