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器项目通常被视为为创业者提供指导、培训与能力提升的重要平台。然而,一项最新研究发现,在性别优势仍明显倾向男性的国家,女性主导企业即便进入加速器,其财务表现也未出现改善,甚至可能不及那些申请但未被录取的企业。
多伦多大学罗特曼管理学院战略管理名誉教授、性别与经济研究所创始主任Sarah Kaplan表示,“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一现象在部分以女性赋权为定位的加速器中更为突出。Kaplan希望检验加速器“缩小创业性别差距”的承诺是否真正兑现。

Kaplan与博科尼大学的Nilanjana Dutt合作,将研究重点放在社会创新加速器上。研究团队认为,相较于硅谷风格的加速器,社会创新类项目更能吸引女性创业者参与。
研究使用了全球加速器学习计划(Global Accelerator Learning Initiative)的数据,覆盖2013年至2015年间来自65个国家、超过1400家企业对33个不同加速器项目的申请信息。该计划追踪加速器项目的后续影响,并包含对录取者与未录取申请者的对比数据。相关成果已发表在《战略管理杂志》(Strategic Management Journal)。

研究人员在初步分析中发现,女性主导企业从加速器参与中获得的收益不如男性主导企业。但在进一步结合加速器所处环境信息后,结论呈现出更细分的差异。研究引入了世界经济论坛的性别平等指数,并结合针对加速器项目的调查数据,以评估不同国家与项目环境对结果的影响。
Kaplan指出,在性别更平等的国家,加速器在支持女性创业者方面表现更好,尤其是在以女性赋权为导向的项目中。从财务结果来看,“差异相当显著”。

研究同时指出,在性别平等程度较低的环境中,加速器可能未能为女性主导企业提供真正有效的支持,原因在于项目设计与资源配置未充分考虑企业所处的具体制度与市场环境。
Kaplan以融资为例称,在性别不平等更严重的国家,“女性往往连贷款都需要丈夫签字”。她表示,加速器若要发挥作用,不能仅将其视为一次性干预,还需要与改善企业所处生态系统的努力相配合。
研究还发现,即便在性别较为平等的环境中,女性创业者进入加速器的录取率仍低于男性,即使该加速器优先考虑女性赋权,或选拔委员会中女性比例较高。
Kaplan表示,后续研究需要进一步检验录取标准是否存在偏见,或女性评审是否更擅长识别哪些女性创业者最可能从加速器中受益。她同时建议女性创业者将申请加速器视为“双向选择”,在投入时间与资源前评估项目能否帮助实现具体目标,以及双方是否匹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