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法院裁决或影响疫情期间税务罚款与退款 纳税人可主动申请

美国联邦索赔法院近期一项判决,扩大了解释美国税法中与灾难期间税务期限延长相关的条款,可能影响部分纳税人在新冠疫情期间产生的税务罚款、退款及退款利息计算。

法院裁决内容及时间范围

根据今年2月在“Kwong诉美国”案中的裁决,法院就《国内税收法典》第7508A条作出解释。该条款涉及在灾难情形下(包括新冠疫情)推迟纳税申报、缴税及申请退款的截止日期。

裁决指出,提交纳税申报表、缴纳税款或申请退款的相关截止日期,应视为被延长至2023年7月11日。例如,原本应在2021年4月15日前提交的2020年度联邦所得税申报,其截止日期在该裁决框架下被视为顺延至2023年7月11日。

法院同时认为,在紧急延期生效期间及其后60天内,国税局(IRS)无权就相关税款征收罚款或利息。与新冠疫情相关的公共卫生紧急状态自2020年1月20日开始,持续至2023年5月11日,向后推算60天即为2023年7月11日。

在此背景下,法院裁决意味着,国税局此前在罚款、退款或退款利息计算方面,可能存在与该解释不一致的情形。

可能带来的影响及不确定性

在上述时间范围内,如果纳税人因未按原定期限申报或缴税而被征收罚款或利息,部分情形下可能符合申请退款或减免的条件。相关情形包括:

  • 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7月10日期间,被征收与申报或缴税延误相关的罚款或利息;
  • 这些罚款或利息与处于灾难延期范围内的税务义务相关。

不过,该裁决目前仍可能面临国税局及联邦政府的上诉,最终法律效力及适用范围尚未确定。

纳税人如何确认是否受影响

对于认为自己在2020年1月20日至2023年7月10日期间被不当征收罚款或利息的纳税人,可通过以下方式初步核查:

  1. 查阅个人或企业的税务记录,确认在上述期间是否被国税局征收与申报或缴税相关的罚款或利息;
  2. 获取并审阅国税局提供的税务账户记录(tax account transcript),核对相关项目和日期;
  3. 如认为符合条件,可依据税务账户记录中的信息,向国税局提交表格843(Form 843)申请退款或减免,或委托税务专业人士协助办理。

目前,已有企业据此采取法律行动。上个月,Western Digital公司向国税局提起诉讼,要求追回2100万美元,称该公司在灾难期间被不当征收利息。

相关案件及可能的上诉进展,预计将继续影响该裁决的适用范围及具体执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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